【發(fā)布時間 :2025-12-05】 【閱讀次數:】 【打印】 【關閉】
南充市涪江路小學校涪江校區(qū)綜合樓建設項目施工標段補遺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xiàn)對南充市涪江路小學校涪江校區(qū)綜合樓建設項目施工標段招標文件作出以下調整:
1、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4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情形中約定:在投標活動中,投標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隱瞞限制投標情形,確定中標人前放棄中標候選資格的,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xié)議書的,投標保證金也不予退還。其他情形:(1)投標人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投標文件;(2)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是指:①明示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②沒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要求與招標人簽訂合同。(3)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串通投標、弄虛作假;(4)未按照招標文件約定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予退還的其他情形。
修改為: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4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情形中約定:在投標活動中,投標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隱瞞限制投標情形,確定中標人前放棄中標候選資格的,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xié)議書的,投標保證金也不予退還。其他情形:(1)投標人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投標文件;(2)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是指:①明示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②沒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要求與招標人簽訂合同。(3)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串通投標、弄虛作假;(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予退還的其他情形。
2、第九章定標方案第6條定標方式?招標人領導班子(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團體組織的黨委、黨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相應“三重一大”決策層級)集體決策
修改為:第九章定標方案第6條定標方式 ?組建定標委員會確定( ? 直接票決制 □ 逐輪票決制 □ 其他) 投票規(guī)則:(1)定標委員會成員對所有進入定標環(huán)節(jié)的中標候選人進行投票,根據得票數確定中標人。(2)定標委員會成員根據中標候選人對定標因素的響應情況,以每人投票支持一個中標候選人(不能作棄票處理)的方式對中標候選人進行記名投票,根據一輪或數輪投票結果確定中標人。(3)通過投票,得票最高且超過定標委員會人數半數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若首輪投票結果出現(xiàn)票數未超過定標委員會人數半數的,則取得票數前2名再次票決確定中標人。
定標委員會組成:按《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于擴面推廣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標候選人評定分離機制的通知》(川發(fā)改法規(guī)規(guī)〔2025〕380 號)文執(zhí)行。
數量:5名及以上單數
定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回避的具體情形:定標委員會成員中,提供專業(yè)技術咨詢的人員及所在單位與中標候選人有利害關系的、存在可能影響公正公平定標情形的,應主動回避。如:參與過本項目(標段)的評標專家、投標單位、設計單位、項目管理單位等。
3、上傳招標文件公平競爭審查表。
4、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文件以本次補遺上傳內容為準。請各投標人重新下載新上傳的招標文件,并仔細核對,給各投標人帶來的不便請諒解!
招標人:南充市涪江路小學校
2025年12月04日